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非师范类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学校领导有关批示,学生工作处牵头制定了评选工作方案,细化评选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,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评选工作。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,组织各班级进行认真评选,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了推荐名单,并在本学院内公示。学生工作处汇总、复审,现将2021年市级优秀毕业生(初选)人员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处和潍坊市人社局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36-3086553(学生工作处);0536-8269393(市人社局).